交汇点讯 如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研究制定了全国首部“首违不罚”地方标准。7月21日,两部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这部地方标准,是泰州在“三张清单”免于处罚、从轻处罚探索的基础上,对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行政执法改革的又一次创新实践,旨在推行更有温度、更有力度、更有精度的包容审慎监管举措,将柔性执法与严格监管有机结合,适度容错助力企业纾困解难。
据介绍,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即市场监管部门对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这部《规范》对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的术语和定义、处罚原则、裁量规则、执法程序和要求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并实行清单制管理,附录清单在筛选上秉持审慎和严谨的态度,对市场监管领域15大类50种违法行为规定了首违不罚条件。《规范》负面清单清晰,明确触及安全底线、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具有从重处罚情节的违法行为,以及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等突发事件中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适用。
泰州市司法局局长马雅斐认为,《规范》判定因素明晰,程序设计精细,清单管理严谨。对行政处罚法关于首违不罚规定中的“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判定因素进行细化,规定了首违不罚案件从立案到决定的具体程序,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到执法留痕,确保履职尽责有据可查和可回溯管理。
据介绍,《规范》作为全国首部首违不罚地方标准,注重彰显标准的示范引领性,重点围绕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术语和定义处罚原则、裁量规则,“首违不罚”事项及条件清单执法程序和要求等进行制度设计,致力提升泰州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标准化法治化水平。
“首违不罚”,并不意味着“首违不管”,罚是手段,管是常态。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张汉刚要求市场监管系统精准把握《规范》制定的内涵,严格履行《规范》明确的程序,清晰界定《规范》适用的边界,既要加大执法“力度”,更要彰显执法“温度”,确保《规范》不折不扣执行到位,更好地助企纾困解难,有效维护市场秩序。
今年以来,泰州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的监管新方式,出台《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助企纾困实施方案》,形成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轻微违法容错机制、违法主体救济机制、市场维权应急机制三大工作机制,全市实行免于处罚案件55件,累计免于处罚340余万元。下一步,市场监管系统将全面推进《规范》落地落实,发布首违不罚典型案例,让柔性执法的成效实实在在落实到市场监管的每个角落,努力营造宽松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介铸
通讯员 阮文慧 孙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