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疫情防控工作启动以来,宜兴警方会同多部门加强联合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贩卖售卖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2月4日,西渚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成功抓获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6岁,西渚人),通过进一步搜查,在王某家中冰箱内查获已经被猎杀的5只松鼠、10只黄鼬(均已死亡),以及大量捕猎器具。
经审讯,王某交待了自2019年7月以来,以猎夹的形式非法狩猎20余只松鼠、40余只黄鼬并进行贩卖的犯罪事实。目前,王某因涉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疫情之下,野生动物成为热门话题,非法狩猎、售卖野味的一时“贪念”带来的不仅仅是安全健康危机,还将面临牢狱之灾。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狩猎罪】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通讯员 杨明 交汇点记者 房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