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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1/08/18 17:45  盐城人大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决定

  2021年8月17日盐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史学健同志为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刘海峰同志为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曹子洪同志为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韦向东同志为盐城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任命孙海山同志为盐城市审计局局长。

  任命董金宇同志为盐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徐国祥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监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王迎付同志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虞忠和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庭长;

  任命陈东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郭华炜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郑治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光营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刘圣磊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曹荣同志为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

  任命徐荣蓉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吴斌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彭静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李霞同志为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曹子洪同志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蔡浩然同志盐城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戴勇同志盐城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吴先国同志盐城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正秀同志盐城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徐定同志盐城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迎付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虞忠和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东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郭华炜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孙建华同志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冰同志盐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许正胜同志大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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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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