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1月17日,扬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2020年扬州市政府规章制定项目》进行全面解读。
根据计划,今年市政府将制定《扬州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扬州市南水北调船舶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扬州市渔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扬州市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等4部规章。
扬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苏满满表示,这4部规章项目符合扬州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地方立法工作实际,符合《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的地方立法范围,回应了社会关切并突出地方特色。
《扬州市旅游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着眼于促进全域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将对旅游标准化工作作出规范;《扬州市南水北调船舶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京杭运河扬州段在船舶大气、水和固体污染防治方面缺乏专门、系统、高标准的管理规定,以及船舶污染涉及的管理部门众多、管理空白比较突出等问题,通过立法推动船舶污染防治工作;《扬州市渔业资源保护办法》旨在秉承绿色发展、生态保护理念,协调渔业资源利用与保护的关系,促进该市渔业资源的合理、持久利用;《扬州市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立足于传承历史文化、保存城市记忆,进一步提升该市档案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据了解,制定政府规章是《立法法》赋予地方政府的一项重要职权,是地方政府履行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的一个重要途径,对于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政府规章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对于管理地方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于扬州而言,制定政府规章将对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和“强富美高”新扬州建设起到了很好的保障、促进作用。下一步,扬州市司法局将加大督办指导力度,与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共同确保政府规章制定任务如期、全面、高质量完成。
交汇点记者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