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吴顺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吴顺兆简历
吴顺兆,男,汉族,1964年3月出生,江苏丹阳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83年11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3年11月至1987年5月,任丹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运河信用社记账员、主办会计;
1987年5月至1989年9月,任丹阳县(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运河信用社信贷员;
1989年9月至1992年4月,任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运河信用社副主任;
1992年4月至1995年1月,任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访仙信用社副主任;
1995年1月至1997年8月,任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窦庄信用社副主任(主持工作);
1997年8月至1999年7月,任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主任;
1999年7月至2007年2月,任丹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
2007年2月至2007年8月,任江苏丹阳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
2007年8月至2011年5月,任江苏丹阳农村合作银行党委委员、行长;
2011年5月至2011年9月,任江苏丹阳农村合作银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1年9月至2014年12月,任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4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2015年5月至2015年12月,任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5年12月,免去江苏扬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镇江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