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有关决定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郭建同志辞去镇江市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27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郭建同志工作变动,根据本人申请,经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郭建同志辞去镇江市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秦海涛同志为镇江市副市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27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徐曙海市长的提请,经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任命秦海涛同志为镇江市副市长,并报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汤小夫同志辞去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0月27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汤小夫同志工作变动,根据本人申请,经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汤小夫同志辞去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刘亚军同志代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决定
(2021年10月27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鉴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缺位,根据镇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名,经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由刘亚军同志代理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并报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2021年镇江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21年10月27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1年镇江市“荣誉市民”拟授荣名单的议案,认为此次受到提名的马志强等20位市外人士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在我市投资兴业、科技创新、项目建设、对外交往、公益慈善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根据《江苏省授予荣誉居民称号条例》,按照《镇江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实施办法》规定,会议决定同意镇江市人民政府的提名,授予马志强、江川君广、吴建州、蔡瑞钦、曾国华、应珏、吴玉平、尤根 飞腾、刘志国、何章翔、严明、刘清、陈开春、朱博、王瑀、郑涛、多米尼克 特拉韦尔索、杜峥、陈学庚、姚毅强2021年镇江市“荣誉市民”称号。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7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张俊美为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夏和生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7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聂美红(女)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徐冀锋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李军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7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亚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孔金燕(女)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汪海涛为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金首峰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镇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0月27日镇江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任命侯滨为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其镇江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陈兴生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挂职)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