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镇江市委批准,镇江市纪委监委对润州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祝中昊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祝中昊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纪法底线,违反政治要求,对抗监察机关调查;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要求,收受礼金、礼卡;组织观念淡薄,隐瞒不报个人房产;公权私用,骗取国家拆迁补偿;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祝中昊身为领导干部,本应廉洁奉公,严于律己。但其丧失理想信念,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多次收受礼金、礼卡;违反公职人员道德;与亲属等人形成利益链,大搞权钱交易,相关行为已严重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祝中昊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且对抗组织审查,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镇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镇江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祝中昊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