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多方合力提高“幼有所育”水平
2023/07/28 09:29  
 

人口发展是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必须全面认识、正确看待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

实施适度生育水平、推动人口可持续发展,是延缓人口老龄化的需要,也是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基础。“三孩生育政策”是得民心、顺民意、利长远的大事、实事、好事,但要顺利推进政策的实施和落地,达到人口生育新政的预期效果,除了鼓励“生”,还迫切需要解决“育”的问题。实现幼有所育,让每个孩子都能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心愿。

0—3岁是儿童智力发育的关键期,是人生第一个成长关键期。目前,我国0—3岁婴幼儿照护主要由家庭承担,家庭规模的向小化与内部结构的多元化,影响了家庭婴幼儿养育功能。尤其在“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后,家庭育儿压力骤增。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把握婴幼儿家庭照护现状。二孩家庭养育压力偏高。二孩家庭父母育儿压力整体偏高,生活节奏受到孩子出生的影响,与朋友见面和交流的频次大大降低,不得不重新调整与外界环境的关系。与此同时,住房、早教等育儿成本显著上升。综合而言,家庭发展能力相对不足导致不少年轻人生娃意愿降低。职场母亲遇到工作难题。在社会托育服务相对欠缺的情况下,女性则更多地承担起了婴幼儿养育工作,一些女性重心回归家庭,职业发展受到影响。祖辈支持取代父亲参与。相较于一孩家庭,二孩家庭获得的支持明显减少。家庭内部的支持除了母亲全职回归,还有一种比较普遍的方式来自祖辈的支持,祖辈是常见的二孩照护者。但随着祖辈年龄增大,照护婴幼儿显得力不从心。

厘清婴幼儿家庭照护困境成因。政策落地执行性较弱,家庭外部支持系统尚未建立。随着社会福利体系改革,人的再生产成本回归家庭,照护婴幼儿成为家庭的内部事务,我国在婴幼儿照护政策制定上的短板显现出来。近年来虽然针对“全面两孩”形势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出台了一些指导性政策意见,但在各地落实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实化,增强政策的可操作性。传统习惯导致家庭内部支持系统愈加弱化。多数家庭都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女性面临工作和家庭的选择,由于部分二孩出生时祖辈年事已高,家庭能够给予的支持逐渐弱化。公共职能薄弱化让婴幼儿照护工作缺乏有效指导。婴幼儿照护不仅要有亲情投入,还需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目前我国3岁以下托育服务机构数量少、行业标准不统一、托育内容缺失、缺乏专业人才,服务体系建设亟需完善。可通过亲子活动、家长课堂、入户指导、推行母子健康手册等形式,为家庭育儿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提高家长的科学育儿知识和技能。

婴幼儿家庭支持系统的建立路径。完善法律体系。德国、法国、新加坡等国家都有婚前预备课程,并将婚前受训写入婚姻法,让家庭每一名成员都知晓自己在家庭中应当发挥的作用。在“三孩生育政策”下获得家庭能力的有效发展,可通过立法手段进一步明确家庭成员的权利与义务,从而建立家庭的稳定、亲密关系,促进家庭情感功能与教育功能有效提升。增强家庭动力。0—3岁婴幼儿主要由家庭抚育,家庭成员都应力所能及地参与到婴幼儿照顾和教育中,形成和谐家庭关系,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优化保障措施。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法规,推动女职工产假、父母育儿假调整,鼓励用人单位采用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婴幼儿家庭养育创造便利条件。

人生百年,立于幼学。婴幼儿无人照护,二孩家庭甚至三孩家庭就会面临巨大的困难,带来诸多社会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照护服务体系,创新发展多种服务模式。要坚持需求导向,通过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多种模式,不断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比如在社区,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多方力量新建、改扩建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或服务点,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进驻社区开展服务工作。比如发挥幼儿园专业资源优势,鼓励幼儿园增加托班服务供给,支持民办幼儿园开设托班,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到社区开设托班服务点。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可根据家庭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婴幼儿照护服务。

从“幼有所育”走向“幼有善育”“幼有优育”,还需要与时俱进深化儿童早期发展和托育服务工作研究,培养更多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各类高校以及职业院校设置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支持开展婴幼儿照护专业前期研究。鼓励在学前教育、护理等相关专业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培养方向。支持各类高校与妇幼保健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培训各类婴幼儿照护人才。鼓励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列入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和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保障婴幼儿照护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增强职业获得感、成就感、荣誉感。

张晶(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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