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在第43条增加规定“充分发挥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对县乡两级基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民主作用提出了要求。这一增加规定折射出实践中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存在的不足,也为完善基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指明了要求和方向。
基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
“充分发挥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对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发挥的作用进行了要求,强调人大代表要密切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作用,为完善基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提供了启示。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作为直接选举产生的基层代表,能够最直接地反映民意,更应当紧密联系群众,倾听人民群众声音,汇聚人民群众智慧,更好地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
另外,《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关于完善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也都规定了人大代表应当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具体规定了多种联系方式,如参加视察、开展专题调研、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组成代表小组联系群众、走访、座谈听取群众意见、定期组织人大代表以口头形式或书面形式报告履职情况等。
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实践情况
在实践中,基层人大积极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活动,除了常规类型的走访、召开座谈会、调研和视察活动,基层人大还创新开展了联系群众的活动,主要体现在线上创新平台的设置,利用互联网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提供了便利。
但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联系群众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展。有些地区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单一,仅限于座谈、走访等形式,范围也较小,联系群众的效果不明显,没有充分发挥在发展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另外,我国的基层人大代表一般都是兼职代表,由于平时工作繁忙,部分基层代表没有足够的精力深入倾听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完善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路径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的民主,强调民意的有效表达和持续实现的过程,通过完整的制度框架保证民意在选举前、选举中、选举后的各个环节充分体现。为达到这一目标,完善基层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路径也要注重广泛的群众参与和持续的民主实现,结合实践情况,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完善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提高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人大工作基础在代表、水平看代表,代表的能力决定了人大行权的功力,代表的作用决定了人大履职的效用。作为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代表履职能力建设是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重要基础。首先可以加大代表履职能力的培训力度。《代表法》第39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协助代表全面熟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掌握履行代表职务所需的法律知识和其他专业知识。可以通过组织基层人大代表集中培训来提高代表素质,树立与群众密切联系的意识。提高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责任意识。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能够发挥人民民主作用,应当在职责和使命方面提升基层人大代表的宣传力度,让他们深刻地意识到联系群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也可以通过开展教育实践的方式增强代表的责任意识,将联系活动放在村里田间,在实践中倾听民意,加强基层人大代表的参与动力。
加强建设基层人大代表联络平台。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平台的构建为收集民意、解决问题提供了场所支持,也是持续实现人民民主的基础条件。首先要推进代表联系群众阵地建设,保证联系活动有场所。如加强基层代表之家等代表活动阵地的建设,避免建设的形式主义,同时要强化代表活动阵地建设的功能配套,使其真正起到联系群众和倾听民意的作用。其次,加强线上联络平台建设,推进代表联络APP、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联络平台的建设,搭建快速传递社情民意的平台。最后,加强宣传推广,增强群众对联络平台的知晓度、参与度。
促进群众对基层人大代表的认识。受传统观念、学历较低、忙于生计等因素的影响,县乡两级的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对基层人大代表的认识程度较低甚至对他们完全不了解。针对这一问题,首先要加强基层的政治文化建设,持续提高人大代表的角色意识,提高农村地区的群众对基层人大代表的认知程度。其次,改变传统基层群众“人大代表没用”的观点,形成“有问题可以找人大代表”的氛围,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健全基层人大代表保障机制。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是一项持续开展的基础工作,需要全方面的保障。首先要细化组织保障的法律规定,建立常态化的组织保障机制。随着社会基层事务的不断增多,疑难问题也层出不穷,单靠基层人大代表个人难以解决所有问题。其次,加强社会对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支持。通过媒体宣传等方式树立正能量榜样,发扬宣传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优秀事迹,营造社会良好氛围。
完善基层人大代表的监督机制。首先,加强基层人大代表和候选人的信息公开,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情况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联系群众效果。代表的信息应当公开,公开的同时也要注重隐私保护,科学设置公开制度。当下,还应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履职公开制度,便于群众了解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等履职情况。其次,健全人大代表退出机制,明确人大代表考核标准。每年在固定时间段内对上一年度联系群众等相关方面的履职积分进行全面核查汇总并开展履职积分的评议。每年也应当提交一定次数的述职报告,至少向群众述职不少于一次,并主动接受选民的评测。考虑将不积极履职、不联系选民群众作为罢免理由,以此督促人大代表积极履职。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从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实际出发,我们可以发现代表联系群众的意识、联系群众的效果有待进一步加强。要结合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现实问题和背后原因,从提高基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加强建设基层人大代表联络平台、促进群众对基层人大代表的认识、健全基层人大代表保障机制、完善基层人大代表的监督机制五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为人大制度注入强大活力和生命力。
朱欣妮(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