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今年江苏省政府工作报告列出十项民生实事,其中一项就是加强基层法律援助。“这件民生实事意义重大,不光要靠行政力量推动,更要上升到法律高度来保障。”1月16日,省人大代表、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孙勇把自己准备的议案内容在小组会上一交流,很快就集齐了10位代表的联署。
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我省要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建设100个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培训1万名家事调解员,法律援助覆盖人群达到8万人以上。孙勇代表说:“社会治理根基在基层。‘枫桥经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在萌芽阶段,我们就可以有千千万万个‘枫桥’。这样就没有那么多矛盾往上聚集,也能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压力。”去年,他提交了《关于加强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的建议》。建设完善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既是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政治任务,又是打通法律服务基层群众最后一公里的民生工程。这份建议引起高度重视,被作为重点建议由省领导领办。
我省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但仍存在着发展不均衡等问题。从每万人拥有律师数量这一指标来看,南京、苏州、常州等地区分别达到8.5名、4.2名、3.9名,而盐城、淮安、宿迁等地才分别为1.48名、1.76名、1.77名。在调研中,孙勇发现,目前各地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制度尚未全面规范建立。特别是(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大部分依托司法所,没有独立的接待服务场所,缺少专职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承担了较多的司法行政职能工作。一些地方部门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识不足,宣传力度不够,遇有法律问题,大部分群众还是习惯于求助信访、公安等部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这次参会,他带来了“关于制定《江苏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条例》,进一步提升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水平的议案”,希望用立法来保障这项民生实事的落实,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保障机制。他建议,在市区(县)、街道、村居分别建立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规范对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以及社会组织等法律服务机构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充分调动各类公共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积极性。
“公共法律服务下沉能更进一步,抵达百姓家门口,”孙勇认为,下一步应推动服务资源从村(社区)司法行政服务站进一步向网格延伸,开辟“网格+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改变公共法律服务就是帮助打官司的陈旧观念,主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交汇点记者 仇惠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