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严肃穆的升旗仪式,是许多人特别是青少年接触最频繁的爱国主义教育形式之一。其实,这一国人的共同记忆通行还不到30年。把国旗升降、张挂、保护等明确为庄重的仪式、上升为严肃的法律,与一位江苏人密切相关。
1947年出生的李玉坤忆起幼时,“那时我才两岁,我外祖父邓桂庭抱着我,让我在店门口斜挂上国旗。”新中国成立之初,每逢佳节,东大街的商号都要挂五星红旗。
“很小的时候,是我外祖父抱着我挂;慢慢长大了,就站在高凳上挂;后来高凳换成了矮凳,最后我站在地上挂了——可以说,五星红旗伴随着我长大,从小我就对国旗有特殊感情。”李玉坤说,小时候的事记得不多,但一抹鲜红长留脑海。
1985年,李玉坤陪同美籍华人罗斯卡尔女士一行访问如皋。在如皋,罗斯卡尔一个举动让陪同人员大惑不解。“当时她在如皋县城中心逛街,把所有商店都走了一遍,我们都不知道她要找什么。”罗斯卡尔究竟要买什么呢?答案竟是三面五星红旗。罗斯卡尔接下来的举动让李玉坤更惊讶。“她拿到以后亲吻国旗,还流下了热泪,对三个子女说:‘妈妈没有什么珍贵的礼物留给你们,我给你们每人留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让你们永远记住自己是炎黄子孙,记住你们的根在中国’。”这一幕,这个画面深深地刻在了李玉坤的脑海。 “美籍华人对国旗都有这样深厚的感情,何况中国公民呢?”
李玉坤坦言,当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时代背景下,爱国主义教育有所淡化,有必要通过法律的顶层设计来引导人民群众,激发爱国情怀,强化精神文明建设。
1988年的国庆节,时任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李玉坤连夜撰写了一份《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唤起人们的国家观念,尽快制定关于五星红旗升降办法的建议》的建议案,即是国旗法立法缘起。
建议案寄出后,次年1月李玉坤就收到回复,全国人大常委会亦认为立法“刻不容缓”:“建议很重要,我国至今还没有悬挂国旗的法律依据,制定这方面的法规刻不容缓。”1989年11月,国务院法制局牵头制订的国旗法草案迅速出台,并于次年2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990年6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旗法,当年国庆节正式施行。
1992年3月26日,李玉坤应邀访问天安门国旗护卫队。时任国旗护卫队国旗班班长赵新风告诉李玉坤, 以前群众来看升降国旗, 虽然热情很高, 但什么姿势都有。国旗法实施后,情况大为改观,军人自动敬礼,群众肃立注目,就连小朋友们也自动行少先队举手礼。
临近国庆,李玉坤很忙碌。正值开学季,许多学校都邀请李玉坤去参加升旗仪式,发表国旗下的讲话。作为共和国的“准同龄人”,李玉坤感到,通过增强仪式感来强化下一代的爱国主义教育,这些年来愈加受到重视。
2019年9月18日,离国庆尚有十多天,曾一面国旗难觅的如皋东大街已悬满国旗,一如70年前李玉坤牙牙学语时。
李玉坤也拿出准备好的大幅国旗,稳稳插在靖海门城楼上。透过垛口看去,装点一新的东大街正静静等待大庆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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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陈月飞 华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