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坚决纠治“车轮上的腐败”,持续释放警示震慑效应,常州市纪委监委17日通报3起“私车公养”典型问题。
溧阳市市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原主任陈黎明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7月,陈黎明安排检测中心办公室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一张公务加油卡用于其私车加油,并先后3次安排工作人员用公款为该卡充值,消费金额共计15000元。2021年2月,陈黎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新北区安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勤科原工作人员邵蓉娟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邵蓉娟利用驾驶公务用车并保管加油卡的职务便利,先后20余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私家车加油,消费金额共计4607.15元。2020年12月,邵蓉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钟楼区西林街道垃圾转运站驾驶员庄雪荣私车公养问题
2016年4月至2020年11月,庄雪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先后20次使用公务加油卡给其私家车加油,消费金额共计4994.12元。2021年6月,庄雪荣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