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上午11时许,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百货商场前面的二卯酉河有一女子跳河。接报后,民警刘加林带辅警火速赶到现场。到现场后,民警发现河水已淹至该女子颈部,情况十分危急。由于该河通往大丰港,水流很大,如不立即救人后果不堪设想。见状,民警刘加林立即从警车上拿出救生圈用警绳系上,先将救生圈扔下河让轻生女子抓住,随后顾不上脱去衣服、拿出手机便跳入河中。此时,一名热心群众路过也毫不犹豫飞身跳入河中,帮助民警一起将女子拖扶至河边。
在女子被送上救护车之后,民警刘加林只是简单地拧了拧被河水湿透的上衣,随即又返回岗位继续工作。
经了解,轻生女子袁某,今年40多岁,因感情问题想不开而跳河,民警通过与其沟通做思想工作,才打消了她轻生的念头。
事后,袁女士对民警刘加林和热心男子的救助表示感谢。
交汇点记者 纪树霞/文 张琦/视频 通讯员 沈娟 卢佩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