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脚踩高跟鞋,油门当刹车……这样的驾驶陋习在我们身边并不少见。
7月6日中午11点多,张家港市公安局交警城郊中队接到报警,新市河路育才路路口附近发生一起轿车与电动车相撞事故,有人员受伤。
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一辆橙色轿车尾部受损,正停在非机动车道内。轿车后方一家店铺的玻璃大门破碎,玻璃渣掉落一地,停放在店门外的数辆电动车被撞倒,一名路过的外卖员连人带车被“撞飞”。
民警调阅监控发现,事发时,橙色轿车驾驶人朱某驾车预备调整车辆方向继续行驶时,错将油门当作刹车,加速倒车撞翻路边隔离桩后,又急速倒退直冲路边一店铺。期间,轿车将刚停在店门口的外卖小哥倪某撞倒。
巨大的冲击力下,店铺玻璃大门被撞得粉碎,店门口停放的电动车也被撞坏。随后,民警将外卖员倪某送往医院,幸亏佩戴了头盔,倪某仅腿部受伤。调查中,民警发现驾驶人朱某驾车时脚上竟穿着一双后跟5厘米高的拖鞋。
根据《苏州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驾驶人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四厘米以上的高跟鞋、赤脚、吸烟或者手持电话通话和收发信息,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据此,驾驶人朱某的行为不仅违反法律法规,还造成他人的生命财产受到损伤,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因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驾驶人朱某被处以50元罚款、记1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在同样的时速、车辆以及道路条件下,穿高跟鞋、拖鞋时的刹车距离明显要比平底鞋长,这意味着行车安全系数将会减弱。如果遇到突发情况,穿着高跟鞋,极有可能会出现鞋跟被卡、踩不到刹车的情况。爱美女性驾驶人可在车内常备一双平底鞋,开车不穿高跟鞋,以免引发事故。
交汇点记者 谭倩文 纪树霞 通讯员 倪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