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南通市区一民宅内发生命案。之后,长江边发现凶手遗书。杳无音讯的犯罪嫌疑人真的畏罪自杀了吗?今天,南通警方披露消息,经过不懈追查,20年后,民警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目前,案件已一审宣判。
2002年5月22日晚,市区秦灶街道一民宅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案发后,公安机关立即成立专案组,并组织精干警力对案件展开侦破工作。民警经过细致侦查和走访排查,发现邓某某有重大嫌疑。
然而,正当警方准备对邓某某实施抓捕时,发现他已潜逃离通。专案组马不停蹄,立即踏上追凶之路,通缉、网上追逃、外地公安机关协查……邓某某却仿佛人间蒸发。
就在专案组民警一筹莫展之时,长江边传来新消息——发现了邓某某的遗书和驾驶证、行驶证等物品,邓某某很有可能跳江自杀了。遗书中除了对不起父母妻儿的话,邓某某提到“做了一件让任何人都无法原谅的事”。
邓某某真的自杀了吗?除了遗书,现场再无其他线索,也始终没有找到邓某某的尸体。对邓某某自杀一事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
既然有可疑,就要一追到底。一晃二十年,南通警方始终没有放弃追凶,终于案件侦破迎来转机。2022年7月,南通警方通过工作,发现了疑似邓某某的线索。民警立即根据线索展开进一步研判,一个叫“王建”的男子“浮出水面”。经进一步甄别,警方确认“王建”就是邓某某!2022年8月27日,警方将邓某某抓获归案。至此,这起故意杀人案终于在警方的不懈努力下告破。
经审讯,邓某某对当年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为逃避公安机关的追捕,邓某某伪造了畏罪自杀的假象,然后“漂白”身份,化身“王建”躲藏。目前,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