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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鉴!无惧狼群的“雪域英雄”疯狂敛财被公诉
2019/12/26 15:29  政知见微信公号  

  记者12月25日从深圳市检察院方面了解到,曾经的“雪域英雄”刘国红被公诉了。

  刘国红,男,汉族,1966年7月出生,今年53岁,河北省安新县人,北京大学法学本科学历。

  据深圳市纪委监委方面披露,他早年主动申请到西藏服役,前后长达17年。

  在西藏期间,他担任过西藏军区56101部队汽车连排长、副连长、汽车二连连长、政治处正连职干事、政治处保卫股股长,西藏军区政治部保卫处副营职干事、正营职干事,成都军区西藏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西藏军事检察院检察长,西藏军区纪委委员等。

  他还在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在职参加北京大学法学专业学习。

  2005年3月,39岁的刘国红到了深圳市工作,官至深圳市坪山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副局级),今年9月被查。

  今年12月16日,深圳市纪委监委发布了《直击——正风肃纪》的节目,在这个节目中提到,刘国红曾是“雪域英雄”、全省“优秀街道党工委书记”。

  刘国红曾在极端恶劣的环境中历经了磨炼。

  记者了解到,他曾在高原遭遇严重的车祸,被狼群围困五天五夜,仅凭自己的尿液延续生命。

  “在跟老板交往的时候,我是被围猎了。我没有在部队、西藏那么艰苦的条件下被恶劣的自然环境打倒,而是被糖衣炮弹给打倒了。没有廉洁奉公、守好底线。我愧对组织,辜负了组织上的信任、重托。我向组织真诚地道个歉,对不起。”

  据起诉书指控:

  2007年至2019年间,被告人刘国红利用其先后担任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行政执法队队长,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党工委书记,深圳市坪山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区政府党组成员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招投标、项目采购、旧城改造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162万元。

  他在刚开始收钱时也曾内心挣扎。

  2007年年底,一个叫林某某的男子,来到了刘国红的办公室。在闲聊几句后,男子放下了一个包裹就离开了,时任龙岗区南湾街道行政执法队队长的他打开包裹之后,里面竟是10万元现金,看着桌上一沓沓现金,他静静坐了20多分钟,因为10万块钱是他一年多的工资。

  最终,不想退的思想占了上风。

  

  2010年4月,他担任龙岗区龙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随着职务提升,他的胆子也越来越大。

  据披露,从2011年至2016年6月期间,刘国红还多次操控龙城街道清洁环卫项目招投标工作,帮助某清洁公司中标多个项目,他从中收取巨额好处。

  在节目中,刘国红这样说:

  “我看到那些环卫工人啊,我心里面很痛,我觉得我没良心。但后来呢又给自己解脱,这是老板给我的,老板不给我也会给别人,所以这种心理真是严重扭曲,给自己良心上本来是一种谴责,变成了一种掩护。”

  

  在刘国红的双开通报中,纪委方面措辞严厉,“刘国红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惩。”

  他忏悔说:

  “我走到今天,我失去了自由,失去了尊严,失去了名利,也痛惜的是失去了自己的天伦之乐。我不能再孝顺自己的老母亲,不能再陪伴自己的孩子去学习、游玩,我希望我的同事们一定要紧绷这根线,千万千万不要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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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顾志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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