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底到,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心理服务平台或依托校医等人员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机构要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50%的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60%的二级以上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儿童青少年心理门诊;30%的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各地市设立或接入心理援助热线;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健康中国行动——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行动方案(2019—2022年)》,其中提出要形成学校、社区、家庭、媒体、医疗卫生机构等联动的心理健康服务模式。
筛查0至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
在心理健康环境营造方面,方案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教育等部门要重点关注孕产妇、2岁以内婴幼儿及家长心理健康状况,开展0~6岁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学校、村(居)委会、妇联、关工委、共青团等机构和组织要密切关注儿童青少年成长环境,建立完善教师或家长暴力行为、学生欺凌行为、儿童青少年受虐待问题的举报渠道,发现相关问题或可疑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注重保护儿童青少年隐私。
新闻出版、网信、广播电视等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网络内容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清理网上与儿童青少年有关的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信息,重点清查问题较多的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短视频、教育类APP等,打击网络赌博、血腥暴力、色情低俗等网站和APP,为儿童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
学校要对初、高三学生家长做心理辅导
心理健康促进和关爱行动方面,各级各类学校要实施倾听一刻钟、运动一小时“两个一”行动,即促进学生每天与同学、家人有效沟通交流15分钟;引导学生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体育运动。对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教育,积极安排学生到有关单位观摩体验。教育部门要定期开展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状况调查,督促学校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机制,以积极导向将结果反馈学生家长。
学校要对面临升学压力的初三、高三学生及家长开展心理辅导。对贫困、留守、流动、单亲、残疾、遭遇校园欺凌、丧亲等处境不利学生给予重点关爱,必要时开展心理干预。对精神障碍患者的子女,开展家庭关爱教育、辅助成长。对一般不良行为青少年进行心理辅导和批评教育。对疑似有心理行为问题或精神障碍的学生,教育部门要指导家长陪同学生到医疗机构寻求专业帮助。对患有精神障碍的学生,教育部门应当协助家庭和相关部门做好心理服务,建立健全病情稳定患者复学机制。普通学校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招收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精神障碍儿童入学。
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心理辅导室
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行动。各级各类学校要设立心理服务平台,如心理辅导室等,或通过培训校医、引入心理学专业教师、购买专业社工服务等形式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服务,并加大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配置力度。高等学校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4000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并切实发挥辅导员、班主任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同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通过平安医院创建等,推动儿童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等开设精神(心理)科。鼓励有条件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提供儿童青少年门诊和住院诊疗服务。建立学校、社区、社会心理服务机构等向医疗卫生机构的转介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