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晚,泰兴交警大队根思中队开展酒驾整治,一名司机自称仅喝了一点点劲酒,被测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已经达到酒驾值。得知结果,该司机感到非常后悔。
当晚20时40分左右,根思交警中队民警在辖区宣堡镇宣园线范徐大道设点查车,一辆白色小货车沿范徐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查车点,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郭某下车后,民警闻到该驾驶员身上有轻微酒气,便对驾驶员郭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经测试结果为21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的测试值。
得知自己超过了测试标准,郭某感到非常后悔,“晚上吃晚饭期间,我只喝了一两劲酒,本以为没什么事,没想到也成了酒驾。”随后,民警依法暂扣郭某的驾驶证,他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满12分、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的处罚。
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在酒精的影响下,驾驶人触觉能力降低,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请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务必做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叶玮 毛建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