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7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官微发布了《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国家税务总局按照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政策依据的编写体例,从区域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平衡发展、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等四个方面,梳理形成了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其中与房地产相关的内容多达19条,主要涉及新房和二手房减征契税、减免增值税、减征契税等方面。
19条政策梳理如下:
1、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2、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3、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5、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6、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7、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8、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9、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10、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11、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12、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
13、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14、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15、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16、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7、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18、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19、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这些政策会对江苏的房地产市场产生哪些影响?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通过梳理发现,不少政策是正在执行中的,是否还会有进一步的税收减免优惠?还要等待各地出台执行细则。
买房时房产交易税费构成,新房主要是契税和物业维修基金,而二套房主要是契税、增值税以及个人所得税,一套数百万元总价的房屋,交易税费往往要支付数万乃至十几万元。根据《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的发布,对于房屋买卖双方来说,最大的利好就是税费成本的下降。
业内人士认为,在当下的市场行情下,税务优惠指引政策的出台,可以有效提振居民信心,刺激住房消费。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