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4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多个知名品牌被“山寨”侵权,法院加大惩治力度,依法对相关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仿制“冰墩墩”销售获利,五部委挂牌督办
2022年2月至3月期间,被告人吕某龙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北京2022年冬奥会与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许可,从被告人叶某美等人处购买“冰墩墩”公仔内芯,组织被告人童某、余某伟、郭某敏、喻某平等人复制北京2022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挂匙扣,并销售给被告人赵某,累计销售金额56万元。被告人赵某明知从被告人吕某龙、朱某强等人处购买的“冰墩墩”挂匙扣侵犯他人著作权,仍销售至江苏扬州、山东济南等地,累计销售金额50余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某龙等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被告人赵某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侵权复制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吕某龙分别与同案被告人共同实施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吕某龙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法院对被告人吕某龙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对其他被告人判处相应刑罚。
本案系中宣部、公安部等五部委挂牌督办,严厉打击严重侵犯2022年冬奥会标志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本案犯罪行为发生时,正值北京冬奥会举办期间,盗版“冰墩墩”挂匙扣单价较低、生产数量巨大、销售范围遍布山东、江苏、浙江等地,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本案判决无论从犯罪事实认定、定罪量刑,还是从快、从严审理等方面,均体现了严厉打击侵犯冬奥会著作权犯罪行为,最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理念,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较好。
小作坊仿冒麦提莎麦丽素,主犯被判刑6年
2020年10月至2021年11月,被告人王某伙同吴某租赁加工窝点,由王某负责进购麦丽素、可可粉等原料及外包装,吴某负责进购坚果等原料,并雇佣王某某负责发货,组织工人将低价批量购入的原材料,灌装至标有“KIRKLAND/柯克兰”“MALTESERS/麦提莎”“STARBUCKS”“ROYCE”“NAMA CHOCOLATE”等注册商标的外包装盒中,生产假冒上述注册商标的混合坚果、腰果、麦丽素、可可粉、生巧、巧克力豆等商品。后将上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出售给另案处理的其他被告人,并通过淘宝网店对外出售。被告人王某参与销售金额计1817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未经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综合被告人王某的犯罪事实、性质与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到案后的认罪悔罪表现等因素,对其从轻处罚。据此,以被告人王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
本案系食品领域知识产权犯罪系列案中的一件典型案例,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涉及众多国际知名品牌,涉案金额巨大,多名被告人共同犯罪,上下游产业链条完整,通过网络向不特定消费者销售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影响广泛。法院最终对系列案的所有被告人适用实刑,对作为主犯的本案被告人王某判处六年有期徒刑。本案从严判处体现了加强源头治理,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刑事打击力度,及时有效阻遏违法犯罪行为的决心,以及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的理念,为投资者加大在华投资注入强心剂,为公众食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顾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