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为落实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制度,南京市房产局近日印发《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法(试行)》,并推广使用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据了解,10月24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印发《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网签办法),并正式上线新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系统,推广使用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按照租赁合同网签办法相关要求,房管部门建立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负责该平台的运营与管理;根据租赁合同网签办法的规定,南京市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从事房屋租赁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登录租赁平台发布出租房源的,应通过平台核验并取得核验码,房源成交应通过租赁平台进行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并申请登记备案。
普通市民该如何操作呢?交汇点记者获悉,市民在办理个人间自行交易的住房租赁合同网签、登记备案时,可以通过网络渠道(“我的南京”APP、官方网站“南京网上房地产”、微信公众号“南京房产微政务”、微信“城市服务”)、自助终端设备、区房产管理部门或受房产管理部门委托的街道、社区、金融机构、物业公司等办理。租赁当事人可通过租赁平台查询、获取电子备案证明,电子备案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纸质备案证明。
据悉,租赁合同网签办法自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分“自行交易”和“经纪机构”两个版本,用户可登录南京网上房地产下载使用。跟旧版相比,目前使用的租赁合同范本增加了20多个条款,如明确约定了居住人数,并要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房屋,人均租住面积不得低于南京市政府的有关规定;承租方擅自增加居住人数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此外,租赁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出租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不得提高租金标准;未经承租方同意,出租方不得擅自进入租赁房屋内等。
市场人士告诉交汇点记者,从今年7月至10月,南京全市的房屋租金已经三连降,租金接近年初淡季时的水平。据南京我爱我家研究院的数据统计,10月份南京全市的平均租金为40.8元/㎡,相当于1套80平方米的房子,每月租金为3264元,这一数值环比下降了3.8%,也是自今年7月“登顶”之后,南京平均租金出现的连续第三个月下滑。随着租金连月下滑、租房市场的需求回缩,南京租赁市场的淡季态势明显,预计这一状况将持续至明年2月。不过,对于租房者来说,目前市场房源充足,租客有较大的选择空间和议价空间。
交汇点记者 马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