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今年3月,江苏南京的黄先生在其兄长去世后携带其死亡证明来到南京瑞金路营业厅,想要办理手机号过户业务。然而一直到7月22日,4个月过去了,黄先生总共去了瑞金路营业厅三次,都没有成功完成过户。不仅如此,还有拍客拍下了视频,显示瑞金路移动营业厅工作人员回应黄先生:“过户必须要双方本人到场,死亡证明是过不了户的。”
梨视频以《魔幻,过户逝者手机号码需本人到场》发布了这段视频,一推出便引起热议,目前原视频下评论已达3.1万条。多数网友对此事反应激烈,认为营业厅过于苛刻并且习惯“懒政”,不愿变通。有网友质问:“本人到了你们敢办理吗?”也有网友理性评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不懂变通让普通老百姓寒心”。
一个电话号码过户为何如此麻烦?
交汇点记者就此采访了移动10086的客服代表,客服代表表示,按照客户与移动公司签订的服务条款来说,客户去世后,移动公司有权终止条款,在欠费92天后自动注销账号,并于三个月后再投入市场售卖。如果客户需要“继承”逝者手机号码,按照以前的规定,携带死亡证明即可。现在则需要携带死亡证明以及相关公正证明,更为具体的要求需咨询当地营业厅。
只是过户一下亲兄弟的手机号码,需要这么麻烦吗?
记者向律师了解到,对于一个单纯的手机号码而言,客户只有它的使用权,使用权是不可继承的。但是在当今时代,电话号码对于人们的意义已远远不只是一个联系方式。它与个人的多个账户是捆绑的,是存在经济意义的。所以它也是个人虚拟财产的一部分,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相应的,“继承”电话号码也需要和正常财产一样的手续。
《民法总则》于2017年10月1日开始施行,其中第五章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虚拟财产的界定,律师表示:就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因此虚拟财产只要是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可视为遗产。如果虚拟财产能与现实社会的货币或者其他财产产生交易关联,此虚拟财产就存在法律上的财产性质,其本身就属于可支配的财产。”所以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不论是电话号码抑或是支付宝等电子账户,都属于虚拟财产的一部分。当事人死亡后,其亲属需要提供和现实财产等同的相关证件方可顺利继承。
移动公司官方回应:处理符合规定 服务需加强培训
对黄友年先生反映的“过户逝者手机号需要双方到场的情况”,江苏移动南京公司于今日12:15发表了有关情况说明。
移动公司表示,为保障客户隐私及安全,公司规定正常情况下需新、原业主携带有效证件现场办理过户。对于这种特殊情况则需要携带亲属证明、死亡证明以及相关公正材料到指定营业厅办理过户业务。所以黄有年先生单凭死亡证明是无法办理过户业务的。而黄先生在6月27日已通过10086进行了相关咨询,在得到明确回复后并没有按照移动公司要求携带完整的证件前往指定营业厅。移动公司也对瑞金路营业员在服务过程中的不充分沟通及不清楚的解释表示歉意,后续将加强培训和教育。
交汇点实习记者 陈珺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