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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起诉刘鑫,青岛城阳区法院向刘鑫公告送达传票
2020/04/03 20:04  澎湃新闻  

  以生命权纠纷为由,江歌的母亲起诉刘鑫(现用名:刘X曦)。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并向刘鑫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和起诉状副本等文件。

  4月3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人民法院公告网发现,3月29日,山东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受理原告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刘鑫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4月3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发布微博称,2019年10月28日,她对刘鑫的民事诉讼被法院受理立案。而针对刘鑫拒不接受法院传票这一行为,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9日在人民法院报发布公告送达。按照法律规定,7月初,法院将会如期开庭审理此案。

  前述法院公告还称,刘鑫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歌此前是刘鑫的闺蜜,两人同在日本留学。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四年前,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住所门外,江歌被刘鑫的男友陈世峰杀害。当时,刘鑫与陈世峰吵架。有质疑者称,江歌的死与刘鑫有关。凶案发生时,刘鑫在住所内,未对江歌施以援手。

  当地时间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陈世峰犯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2018年10月15日,江秋莲发布微博称,“今天,我爱女江歌被害711天。今天,我收到了经过中日国家相关部门公证好的,有关江歌被害案的法律文件,接下来,我将依法启动对刘鑫的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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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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