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近日,由镇江市委政法委牵头制定、会同镇江市中级法院、镇江市信访联席办下发涉诉行政案件信访工作规范性文件——《涉诉行政案件信访工作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的出台,将为促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法律保障。
记者获悉,这一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旨在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处理,纳入法治化轨道。由此,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据介绍,该《暂行办法》为解决镇江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后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涉诉行政案件的信访工作,为有效化解人民群众涉诉信访中的矛盾纠纷提供了长效的机制保障。
记者注意到,暂行办法共分五章十六条,从工作原则、范围与责任、程序规定、协调与追责等方面,明确了处理涉诉行政案件信访事项的工作原则、办理单位、工作职责和程序等问题。其间,规定了对越级访、缠访闹访的处理、失职渎职人员的问责追责等情况;同时,规定协调解决涉诉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的联席会议等保障机制。
通讯员 胡庆海 刘英 交汇点记者 万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