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12月4日,镇江京口法院发布消息:一起特大“套路贷”涉恶集团案件2日在京口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分别以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对任某浩等7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因涉案金额巨大且人员众多,法院预计要用两周时间审理此案。
经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7月,被告人朱某卿(另案处理)成立浙江同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同牛公司),任某浩是其合伙人。同牛公司成立之初也是一家正规IT企业,后由于经营不善连连亏损。2017年底,经过市场调研,这家公司认为“现金贷”业务来钱非常快,初步预测年化收益能达到2700%。在暴利驱使下,朱某卿召集核心部门的骨干成员被告人任某浩、李某东等人,利用先后注册的杭州牛牛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一信软件有限公司、营口大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空壳公司,开发“一信贷”、“7天贷”、“随心借”等13款贷款APP。同时,借用空壳公司信息,在第三方支付平台注册多个账户,由被告人李某在云南等地成立催收公司,陆续招募人员经营网络借贷业务。
公司人员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分工明确:由被告人朱某卿、任某浩根据财务主管周某芳的测算,确定收取年化收益率高达1474%—2235%利息、服务费,并以“无抵押、放款快”等为引诱,利用借款人急需资金,引诱借款人借款;由技术部门李某东开发、运营维护多款贷款APP以及信审云系统、信贷管理云系统、资产保全系统;由卢某材负责的运营部对上述APP在各流量平台进行推广。
在被害人登陆并使用上述APP后,该APP要求被害人登记借款人姓名、手机号码、住址、紧急联系人等基本信息,并利用借款人急于用钱的心理,要求借款人必须上传通讯录或QQ同步助手。后经系统及卢某材负责的风险控制部门审核后,由周某芳负责的财务部用以空壳公司名义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注册的账号进行放款。
被告人朱某卿、任某浩还通过安排被告人李某在河北廊坊、云南瑞丽、云南芒市等地,分别成立北京源信慧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廊坊分公司、云南德宏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招聘专职催收人员。借款到期后,系统将该笔借款信息转给催收公司,再由催收公司人员转给催收员,由催收员通过打电话辱骂、使用垃圾短信和电话轰炸、群发PS不雅照片等方式进行催收。期间,威胁借款人将本金、利息以及高额逾期费还款至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账号。
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刘某卿、任某浩负责的一系列公司,分工明确,人员配置齐全,已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他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诱饵,多次采用上述手段,骗取、勒索他人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2018年2月至2018年12月,他们釆用上述模式从事该业务,未经催收的客户中有54万余人次按时还款,获利人民币3.6亿佘元;共向7万余人次催收,获利5450余万元;通过言语恐吓、短信威胁辱骂、发送不雅图片等方式,向已查证的马某等多名借款人勒索人民币计3.5万余元。
2018年3月至12月,被告人李某娜作为浙江同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催收员,采用“群发短信、P图”等手段多次对被害人进行催收,共催收3458人次,催回资金620佘万元,非法获利240余万元。此外,2018年2月至2018年12月间,在被告人任某浩、周某芳等人的组织、安排下,在实施网络借款业务过程中非法获取52万余名借款人身份证、手机号码等信息、获取157万余条紧急联系人的姓名、与借款人关系、手机号码等信息。
院方表示,由于此案涉及被告人之多和涉案金额之大,京口法院预计将用两周时间进行审理,并分批邀请百名人大代表旁听庭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交汇点记者 万凌云 通讯员 曹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