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3月6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并参加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指明方向,让代表委员、民营企业家和广大干部群众倍感振奋。
民营经济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离不开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国政协委员、汇业(南京)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会长魏青松,今年两会就带来了一份“关于深入推进民营企业合规建设”的提案,希冀以法治力量助推民营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作为经济大省,江苏有超1400万经营主体,民营经济高度发达。2021年,最高检等九部门发布了《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2022年4月,最高检宣布,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
在走访调研中,魏青松注意到,目前不少地方民营企业合规建设尚处初级阶段,面临一些“堵点”。“合规文化培育难度较大,合规保障投入不足,合规操作细则有待完善,合规服务机构建设滞后。”魏青松总结道。企业合规建设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不少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对合规建设有心无力。
另一方面,当前《企业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等可资借鉴的合规建设规定过于原则和笼统,GB/T 35770-2017《合规管理体系 指南》国家标准对企业性质未作出区分,合规管理体系内容较为繁琐,不便于中小企业操作。“这就导致部分企业对合规管理持抵触情绪,合规建设主动性不强。”魏青松表示。
针对这些问题,魏青松提出了破解之道。他建议,应加强合规文化培育。引导企业树立合规管理自觉性,将合规管理纳入规章制度、绩效考核中,筑牢合规管理文化根基。
“此外,还要强化政策激励措施。”魏青松提出,可以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合规的工作措施,给予政策鼓励。探索设立企业合规管理专项激励基金,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比如,可以将合规管理体系建设纳入优质企业、重点项目的遴选条件,对合规管理模范企业明确行政审批‘绿色通道’、优先供给公共服务、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等激励措施,提高企业加强合规管理的驱动力。”
推进企业合规建设,还要有完善的制度体系建设做支撑。魏青松认为,可以在公司法、刑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纳入合规管理相关内容,强化合规管理的制度刚性。“可以结合执法过程中对高频违法行为,从合规事项、法律依据、合规建议、不合规风险点等方面编制合规指南,实现由‘惩罚性监管’到‘预防性监管’的转变,帮助民营企业防范和化解合规风险。”魏青松介绍。
在走访中,魏青松还发现,社会上专业合规服务机构数量较少、水平整体较低。为此,他建议从三个方面加大服务保障支持。“建议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牵头成立企业合规促进组织,统筹企业合规管理整体规划与发展方向。另外,还要加强合规人才队伍建设和企业合规师培养。引导培育专业机构发展,试点推动一批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助力企业合规建设。”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樊玉立/文 余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