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休闲农业是乡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民收入重要增长点。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江苏各地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普遍推迟营业,损失严重。为全面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部署要求,尽可能降低疫情对休闲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影响,江苏省农业农村厅5日下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有序推进休闲农业主体恢复营运的通知》。
当前已进入春季休闲旅游黄金时节,通知要求各地抢抓时机、迅速行动起来,切实将休闲农业纳入当地复工复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统筹考虑,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全力推动休闲农业经营主体恢复营运。要强化精准服务,会同卫健、文旅等部门全面摸排辖区内休闲农业疫情防控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指导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尽快恢复营运,对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及时帮助解决制约恢复营业的阻碍和困难。要引导经营主体精准调控恢复营运项目,优先恢复室外项目营运。
现在仍处于疫情防控的重要阶段,要根据当地统一部署,督促休闲农业经营主体细化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督促已恢复营运的经营主体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配备必要的防护物资,落实场所消毒、人员测温、分散就餐等各项防护措施,建立游客登记制度,推行实名购票制,实行游客接待预约制,提前做好游客健康条件把关,适度控制游客流量,确保安全运营。要组织专业人员上门指导培训,帮助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疫病防控、应急处置知识。要加强防疫措施落实的监督抽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营销平台,加大本地区休闲农业的宣传推介力度,鼓励出台门票减免、优惠体验等措施,吸引城乡居民到乡村休闲旅游消费。省里今年将深入实施休闲农业精品工程,强化精品景点培育和精品线路发布。各地要因地制宜打造精品园区景点,丰富休闲内涵,串点成线推动休闲效益最优化。要畅通休闲产品的营销渠道,开展线上线下互动体验、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等新型休闲消费模式,积极推动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与周边农户和有关农业生产基地建立农产品直供合作关系,利用各类果蔬配送平台实现农产品产销对接,提升休闲农业营销能力。
要坚决守住休闲农业安全生产底线,动员各经营主体在恢复营业前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符合运营条件和安全管理要求。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日常监测,特别是加大对休闲采摘果蔬产品的抽查检测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禁经营主体购买、加工、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要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加强基础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夯实休闲农业营运环境基础,落实保洁制度,确保垃圾及时清、厕所有人管、污水不乱排。要结合春季农业生产,推进田园环境整治,让田园风光更加整洁优美。
要加强调研,针对休闲农业经营主体面临的困难,积极争取政策支持,保障休闲农业健康发展。落实有效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的用地政策,把休闲农业用地需求作为重要内容予以保障。要充分利用好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让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同类企业有关财政、金融、税费、用电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要加强财政资金统筹,积极争取各类涉农项目支持休闲农业发展。要加强金融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辟信贷绿色通道,加快贷款发放,落实贴息补助。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有关经营主体要最大限度争取给予房租减免优惠。
交汇点记者 吴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