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司法局积极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常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建立“听证调解+非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的新突破。
建立“听证调解”会办机制。采用听证调解的模式,解决信访积案。按照矛盾纠纷疑难程度,划分为村级广场夜谈简易听证、镇级现场直播疑难听证、县级多部门行业专业听证。开展听证调解把问题摆在明处,把观点亮在桌面,采用面对面举证、质询、辩论的调解方式,给当事人一个明白,确保调解效力。2018年司法部督查组莅临沭阳指导时,“桑墟经验”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建立非诉调解分流机制。在人民法院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认为适合调解的纠纷,通过非诉服务中心进行纠纷分流。一方面适合调解的纠纷分流到基层调解组织或行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适合公开处理的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一律公开听证。达成调解协议的,告知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司法确认;未达成调解协不适合调解的案件,非诉服务中心将分流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建立立案后委托调解机制。立案后未经调解组织调解的民商事纠纷,经当事人同意,法官可以委托特邀调解员、调解组织或者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委托调解达成协议的,由法官进行审查,制定调解裁定。对在规定期限内调解不成的案件,及时移交相关审判庭进行审理。另外,对于调解难度大的案件,可以由法官、律师同委托组织一同调解。(魏超 尹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