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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司法局“对标找差”深入推进司法所标准化建设
2019/06/14 15:44  新华报业网  魏超 周祥  

  近年来,沭阳县司法局紧密与基层党委、政府协作,对照标准找差距,围绕“121”,深入推进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1个标杆”强推进。按照司法所标准化建设要求,由局领导带队,对基层司法所的建筑面积、外观、形象标识、制度上墙、办公用品等硬件设施进行督查,指出存在的问题,配合党委政府抓好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按照省厅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分别打造大型、中型、小型标准化司法所1-2个。针对基层司法所人员流动大、队伍建设缺乏稳定性的实际情况,加强对相关人员的管理及使用,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结合机关人员下沉司法所,将局机关科室有活力的中层干部下派到基层司法所,参与一线工作,加强基层司法所队伍力量。

  二是“2个联合”结同盟。利用“所所联合”,即“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模式,实现律师事务所律师(法律服务所法工)参与司法所矛盾处理、法律咨询、重难案件、重大决策研讨,为地方党委政府的科学合法决策提供有力的支撑,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利用“所室联合”,即“司法所+个人调解室”模式,利用“乡贤”、“五老人员”在本地区的影响力,创建个人调解室,形成群众自治、司法所协助的调解格局。加大对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基层法律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是“1所1品”创特色。根据基层司法所的实际情况,突出特色亮点,创新“1所1品”。如龙庙司法所,以崇孝院为依托,成立孝法研究分会,定期在法治广场演出群众自编自导的法治节目,极大的丰富了当地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村民的法治意识。梦溪街道司法所积极组织挂村律师、大学生村官、退休教师、普法志愿者,成立“梦溪法律服务队”;官墩司法所创新“互联网+司法行政”宣传模式,通过“官墩司法”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平台,践行司法为民,实现了法律服务线上交流互动“零距离”、线下联动服务“零距离”,受到广大网民点赞。(魏超 周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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