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危化品企业在记分周期内累计分值达到6分以上、12分以下的,列为重点监管企业,通过采取挂牌督办、增加安全生产检查频次、安全生产约谈等措施,督促和警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参加应急部门组织的知识的考核……”这是泰州市海陵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立体式监管体系》当中的一项具体内容。
11月21日,该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区应急管理局出台的《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立体式监管体系》具体内容和实施成效作详细介绍。据了解,当前海陵区化工企业边生产、边搬迁、边关停的状态将在未来几年成为常态,安全风险较大。为此,区应急管理局汲取全国危化品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和各方面监管经验,创新工作机制,于今年年初出台《危化品安全生产立体式监管体系》,通过该体系增强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提高企业防事故、灭隐患的基本能力,杜绝较大以上事故,遏制一般事故。
《立体监管体系》主要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监管,引入社会力量支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三个方面出发,规定了十四项具体内容,对全区危化品企业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监管。实施近一年来,全区危化品企业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仓储企业均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自身安全生产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总结监管经验、细化监管体系制度,适时将立体式监管体系的监控范围扩大到全区其他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促使企业、政府、社会形成合力,共同保障安全生产,切实解决企业现场人员麻痹大意、安全素质能力不足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海陵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舒小萍说道。
交汇点见习记者 卢佳乐 通讯员 赵璐 任海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