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作节奏不断加快,年轻人猝死的案例近年来不断见诸媒体。对此,江苏东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盐城市科协副主席王子纯代表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制定《江苏省公共安全应急救护管理条例》的议案,以此促进公共安全应急救护机制的建立健全。
“从目前多起猝死事件看,突发心源性心脏病时4分钟内如能进行有效心肺复苏,对抢救生命至关重要。”王子纯说,去年12月13日,江阴一位41岁教师参加比赛失去意识晕倒,幸得现场三位医生实施4分钟“黄金救援”脱险,但这仅是个例,我国每年心源性猝死人数仍高达54.4万,救活率仅1%。
江苏作为经济大省、人口大省,是突发意外事故较为频繁地区之一。“面对突发情况,依赖专业救护力量到来并不现实,第一目击者掌握自救互救技能至关重要。”王子纯说,及时的救治有可能挽救生命,像去年9月23日,大学生陈婧琦在哈尔滨机场使用心肺复苏和AED(自动体外除颤仪),短短1分40秒就让患者恢复了意识。
因此议案提出,立法应加强公众公共安全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的普及。“这方面知识的普及率是衡量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世界发达国家普及率达10%以上,我国则远远不如,江苏群众自救互救意识也不是很强,应急救护培训普及率近3%。”王子纯说。
议案就此提出几方面立法建议:一方面应明确特殊工作岗位须强制持有应急救护类技能证书,警察、消防员、乘务员、养老服务人员、导游等易接触急救现场的职业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并考核,以便第一时间施救;另一方面,立法应改变由红十字会等社团组织推广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现状,强制推广公共安全应急救护知识技能,特别是从学校抓起,循序渐进补完教育培训过程。同时,通过立法建立技能培训规范和准入制度,整合多方培训力量,加强培训体系建设,推动社会公众培训规范化、标准化。
议案还建议,通过立法规范公共应急救护设施配备工程建设,如规定在校园、大型商场等特定公共场所须配备AED、急救包等。“据不完全统计,强制执行公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和在公众场所配备AED的国家和地区,现场对心脏骤停的患者抢救成功率均在40%以上。”王子纯说。
议案认为,立法另一重点应是保障施救者合法权益。王子纯举例说,应明确对第一目击者出于救人为目的而实施的急救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予以免责,为救护车让行而产生的违反交通法规行为予以免责,并严惩恶意诬陷施救人员行为;同时成立江苏应急救护基金,对法律适用的争议问题由基金弥补损害,既保护救助者权益,又能弥补因过错救助和重大过失救助造成的损害。
交汇点记者 陈月飞